现在我们总结上章和本章的话对于“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”这个问
现在我们总结上章和本章的话,对于“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”这个问题作一个简赅的答复:
1. 声音的对仗起于意义的排偶,这两个特征先见于赋,律诗是受赋的影响。
2. 东汉以后,因为佛经的翻译与梵音的输入,音韵的研究极发达。这对于诗的声律运动是一种强烈的刺激剂。
3. 齐梁时代,乐府递化为文人诗到了最后的阶段。诗有词而无调,外在的音乐消失,文字本身的音乐起来代替它。永明声律运动就是这种演化的自然结果。
附:替诗的音律辩护
——读胡适的《白话文学史》后的意见
作史都不能无取裁,胡适之先生的《白话文学史》像他的《词选》一样,所以使我们惊讶的不在其所取而在其所裁。我们不惊讶他拿一章来讲王梵志和寒山子,而惊讶他没有一字提及许多重要诗人,如陈子昂、李东川、李长吉之类;我们不惊讶他以全书五分之一对付《佛教的翻译文字》,而惊讶他讲韵文把汉魏六朝的赋一概抹煞,连《北山移文》、《荡妇秋思赋》、《闲情赋》、《归去来辞》一类的作品,都被列于僵死的文学;我们不惊讶他用二十页来考证《孔雀东南飞》,而惊讶他只以几句话了结《古诗十九首》, 而没有一句话提及中国诗歌之源是《诗经》。但是如果我们能接收他的根本原则,采取他的观点,他的这部书却是中国文学史的有价值的贡献。他把民间文学影响文人诗词的痕迹用着颜色的笔勾出来了。尽管有许多人不满意这部书,这一点特色就够使它活一些年代了。但是我们看,他的根本原则是错误的。他的根本原则是什么呢?一言以蔽之,“做诗如说话”。这个口号不仅是“白话文学史”的出发点,也是近来新诗运动的出发点。“白话文学史”不过是白话诗运动中的一个重要事件!就许多事件说,做诗决不如说话。在这篇文章里我把“做诗不如说话” 的理由说出来,以就教于胡先生和一般讲诗学者。
作者附记
向来论诗的人们对于“诗”字的意义都用得很含混,有些人把它看得太广,有些人把它看得太窄。就最广的意义说,语言本身就是诗,因为语言就是情思的表现,活语言都是创造的,带有技巧的。我们并且可以把一切艺术的表现都看作“语言”,诗就是一切艺术所公有的特质,所以我们说画中有诗,说瓦格列的音乐含有很浓厚的诗意,甚至于说一个人或一件动作是带有诗的风味的。意大利学者克罗齐以为一切艺术都是直觉的抒情的表现,而语言也是其中之一种。他把语言学和美学看作一件东西。这是用“诗”字的最广义。